发布时间:2024-12-01 01:24:04 来源: sp20241201
最近,财政部接连印发了两份有关政府采购的文件。
一份是《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允许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
有别于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的迭代升级,能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全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带动辐射效应,进一步激发各类研发主体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另一份是《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运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甚大,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占GDP比重由2002年的不足1%提高到现在的3%左右。不过,与国际上政府采购一般占GDP15%左右的数值相比,我国政府采购在增效“挖潜”方面,还任重道远。
采访中,不少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提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政策效能,还要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
扩大采购范围,强化政策功能。当前,由于大量涉及“政府目的”的公共采购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导致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仍然有限。应当结合我国实际,将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界定为为政府目的而获得货物和服务的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租购和公共工程特许合同等,强化我国政府采购的产业支持功能。
统一政策法规,打造统一市场。专家建议,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融合,拟定涵盖面更广的政府采购管理法。同时,还要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如实施经营主体通用性资格清单、统一规范评价程序以及管理办法、统一信用信息标准、信用承诺制度以及共享共用信用惩戒制度等,依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打破技术壁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建立统一、开放、互信、多元的智慧政府采购生态系统,构建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新模式,为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提供全方位、无死角、无障碍、无地域差别、安全可靠的数字化服务,从而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交易成本。
强化绩效评价,强化内控建设。作为预算执行重要环节的政府采购,必须全过程贯穿结果导向和绩效理念,硬化预算约束,落实预算绩效目标要求。要将采购内控制度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形成业务流程与控制规则的双闭环管理,让每一分钱都花得值、花出效果。
在此次新出台的《行动方案》中,上述政策建议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从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到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等国际规则,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分类制定政府采购标准文本,到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坚持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坚持立足国情和对标国际,为提高政府采购效能规划了清晰的“任务书”“路线图”。
我们期待,采购合作创新能呵护、培育更多创新“金种子”加快成长,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主体;《行动方案》能全方位落实落细,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更加有力地促进财政治理能力提升。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15日 20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