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5:08:35 来源: sp20241201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关键标志,是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主渠道。在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如何定位、具体怎样发展?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作出明确部署。
12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需进一步扭转”
2022年,我国在学研究生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自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30多年发展,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持续扩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类型、三级学位协调发展的体系初步建成。
“当前,只有以分类发展为切入点,对研究生教育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和重塑重构,才能实现研究生教育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转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此次《意见》指出,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要完善两类学位的设置、布局、规模和结构。
教育部数据显示,从全国范围看,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3倍。人才培养规模上,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改变了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将主要知识基础相近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这一变化,凸显了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的地位。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认为,由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晚于学术学位人才培养工作,故而社会上出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地位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含金量低于学术学位”等错误看法。事实上,两类学位的不同仅体现在人才培养类型上。因此,《意见》再次强调:两种类型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并且明确提出:到2027年,培养单位内部有利于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两类教育各具特色、齐头并进的格局全面形成,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当前,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需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进一步凸显研究生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任友群表示。
成体系地推进两类学位分类发展
“《意见》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成体系地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任友群介绍。
“分类发展”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意见》明确,主要强化“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例如,在招生阶段,两类考生的重点考察方面有所不同,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如何分类优化培养方案?《意见》提出,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鼓励学科交叉,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原始创新能力,注重加强学术学位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而专业学位,则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分类健全培养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学术学位应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进一步发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平台在育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专业学位应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建设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强化专业学位类别与相应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机制。
“学术学位突出学术性基础性,专业学位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意见》分别给出了方向性要求和实施举措,需要研究生培养单位落实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包括招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论文开题与撰写、实践能力等方面。”钟秉林表示。
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为引领示范
两类学位教育改革路径清晰,在实施中分别有何侧重,怎样打开突破口?
任友群介绍: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引领示范。
就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而言,《意见》提出,“以基础学科博士生培养为重点”。要立足培养未来学术领军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进一步提高直博生比例,对学习过程中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只授予学术硕士学位或转为攻读专业硕士学位。
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牵引”。具体而言,要瞄准国家战略布局和急需领域,完善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布局;打造实践能力导向型的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样板间”,大力推动工程专业学位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
(记者 陈鹏)
(责编:李昉、郝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