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出台房产新政 “换新购”最高可享受所缴纳契税130%的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4-12-21 09:43:44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盐城11月10日电 (记者 于从文)江苏盐城市政府10日下午召开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该市相关部门对该市于2023年11月9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健康发展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以下简称《转型升级措施》)两项政策进行解读。

  《健康发展措施》共8条,主要涉及购房补贴、企业团购补助、支持“换新购”、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发展租赁市场、国企收购存量新房和旧房等方面内容。在购房补贴方面,无论个人或企业团购新建商品房均可享受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 中新网 记者注意到,照此政策,如果个人“换新购”出售自有住房再参加团购新建商品房,可累计享受所缴纳契税130%的购房补贴。

11月10日,江苏盐城市政府召开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于从文 摄

  同时,《健康发展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对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健康发展措施》实施的时间为自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2月底。

  《转型升级措施》共6条,主要涉及土地供应、产品品质、规划设计、助企纾困、优化服务等方面内容。在规划设计方面,鼓励新摘牌地块设计新型绿色住宅,住宅建筑在建筑主体结构外设置有围护设施且上空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度的绿化平台(平台、露台),可不计入容积率。

盐城市区住宅小区。(资料图) 盐城市委宣传部供图

  在助企纾困方面,《转型升级措施》要求在确保监管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重点监管资金。阶段性缓缴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应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6个月。对于开发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开发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并将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

  《转型升级措施》鼓励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医养结合、康养融合发展、养老产品提质升级等方面积极参与,丰富建筑形态业态。支持开发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城市更新,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开发企业给予表扬。(完)

【编辑:唐炜妮】